<SPAN id="tt_tagDIV" style="word-break:break-all" class="tt_title">Oasis</SPAN>
Oasis
不求第一次 但求第一胎
   
 
 
2008.05.26 00:59:00 
 忽然很想去远方 

我很懒,一直都很懒。

很久没有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了。

以前,我曾经形容过一个人的博客是一个荒草花园。有人误解,其实那个博客的主人最开始只是和我开玩笑,我黑他就白。很简单的一个事情。他算是我的朋友。

也有一个博客,里面曾经有内容,现在只剩下一个许仙和白娘子(如果我没看错的话)。这个博客是我偶然发现的,也是骤然消失的。现在有时我会想起来,去里面看看,尽管主人可能依旧确实把它给忘了。但那对我,确实依然有如一条草丛中的赤练蛇。在脑袋里游走。不是吃人的记忆,而是唤醒人的记忆。

还有一个博客,零散的几篇,胡乱的话语。

有些人,就会有另外一些人。人和人不同,否则就不好玩了。除了性器官,不知道人玩自己还有什么乐趣。

现在这个博客,看的人很少了,除了搜索电影或者音乐的人路过,剩下的,就是你们了。这时,它才有了博客的意义。我不需要展示什么,只是说给你听。

以前我爱过很多人,曾经也有过最爱的人,以前也有人爱过我,做过小三,也被做过,骗过人,被骗过。都是过往。

以前我在爱与不爱上纠缠太多,渴望爱,渴望被爱,付出多少,回报几多。

直到忽然一天,当我发现,一切都潜移默化的变了。

我不再关注。什么都无所谓。只要我没做什么耽误你的事情,一切都无关紧要。

我想,我是不爱了。或者,搁浅了。

我忘了东邪西毒里有没有这么一句台词,大概句子的结构就是:什么太久,什么会什么。可能是饼放的时间太久,上面会长满绿色的毛毛。

我琢磨着,莫非是平淡抹平了激情燃烧的岁月?可能那些岁月都是盲动。

一些假话说的太多了,自己都会被自己骗过去。

一个故事说给太多的人听,情节已开始变得离奇。

还好的是,已经成为有故事的人。

依然不后悔。当时惘然亦正常。

忽然很想去远方。来北京后,喜欢上了外面。有时看到校园里蹒跚的老头老太太,就想自己应该早点死。既然要早死,那就要抓紧时间,走一走,看一看。

人生在世,除了等死外,就是走一走,看一看,吃顿饭,操一操,睡一觉。

天渐渐亮了。熬夜的一个好处就是,你可以看到黑变成白。绝望和希望,轮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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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  
 
樱花依旧?/2008-06-02
好久不博客了?这里....
l/2008-05-31
。熬夜的一个好处就....
无厘头/2008-05-29
怎么了,如此颠倒?....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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